关于印发《济南市集中开展农村宅基地
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政法委,县区司法局、国土资源(分)局、普法办公室,济南高新开发区党工委政法委、国土资源分局:
现将《济南市集中开展农村宅基地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济南市委政法委员会 济南市司法局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济南市集中开展农村宅基地法治宣传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提高农村居民对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率,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因私搭乱建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和拆迁补偿纠纷问题,依法维护省会和谐稳定与建设发展大局,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按照市委领导要求,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普法办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村宅基地法治宣传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市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农村地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为重点内容,以农村居民为重点对象,以镇(街道)土地管理所、司法所为主要力量,深入全市每个村居、每家每户,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使农村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根治农村私搭乱建难题,根治私搭乱建引发的安全事故,根治私搭乱建引发的补偿纠纷,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宣传内容。广泛宣传农村宅基地审批标准、法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等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私自加盖再高最多只补260平方米”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家喻户晓。
(二)排查私搭乱建问题隐患。由镇、街道牵头,组织镇(街道)土地管理所等单位,对全市农村进行一次违建大排查活动,摸清农村私搭乱建底数,把“私搭乱建户”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个镇(街道)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街道(镇),要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市普法办、市国土资源局确定展板内容,发至县区国土资源(分)局,由县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在辖区内的农村地区开展巡回普法展览,展出私搭乱建引发的典型安全事故,展出农村宅基地审批标准、法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等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
(四)开展“法治进乡村”大走访活动。组织土地管理所、司法所、村(居)“法治六进”联系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走遍农村地区每个村居,开展宅基地法治宣传活动,将农村宅基地法治宣传手册或明白纸送到每家每户,尤其对“私搭乱建重点户”,做好法律讲解工作,做通思想工作。
(五)开展媒体集中宣传活动。在济南电视台新闻频道晚间新闻节目开展宅基地法治宣传系列报道活动。在济南电视台《生活看法》、济南电台《法理讲堂》等节目,《济南日报》、舜网“法治六进”专栏和普法网站、微博微信,集中开展宅基地法治宣传。
(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活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普法办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适时对各县区、济南高新区开展农村宅基地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宣传,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从2017年6月下旬至9月底,历时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6月下旬)。在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分水岭村举办启动仪式。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7月至9月中旬)。组织开展农村违建排查、普法巡展、大走访、媒体集中宣传、专项督导检查等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报告阶段(2017年9月下旬)。农村地区街镇进行自查评估,区县汇总上报市普法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普法办、市国土资源局对县区进行实地评查。市普法办根据县区自查报告和实地评查情况,向市委政法委上报工作报告。
四、组织领导
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传滨担任全市农村宅基地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市司法局局长(市普法办主任)谢圣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大坤任副组长,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区、济南高新区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市普法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县区国土资源(分)局、司法局(普法办)和土地管理所、司法所也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切实把这次集中宣传活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