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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3浏览次数: 字体:[ ]

济普法办〔2015〕2号

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公室,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宣传部、普法办公室,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办公室: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济南市司法局

  济南市普法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济南市司法局 济南市普法办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和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部署要求,现就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四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

  一要准确把握四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全会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把“全民守法”作为法治工作基本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定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基础作用。

  二要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确定的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刻内涵。全会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既包括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宣传,也包括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治实践活动的宣传,更加突出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更加突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要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内涵,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三要准确把握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全会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明确要求“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这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开拓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境界。要紧紧围绕这些重大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要准确把握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措施。全会提出了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等许多重要措施。这是对30年普法工作经验的深刻总结和对普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发展的有力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这些重要措施,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推动全面落实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

  一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结合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大力宣传和推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以深化“法治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做到一体部署、一体考核、一体推进。坚持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相结合,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为法治济南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要教育引导司法人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全市每两年对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普法统一考试。推动有关部门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意识,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四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入落实《济南市教育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意见》,突出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列入中小学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五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活动相结合,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安排部署和检查考核时要突出法治教育内容,实现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六要全面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标准,强化目标考核,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窗口、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社区)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窗口单位等法治宣传阵地,推动在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完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使法治成为市民的文化自觉和生活习惯。

  八要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完善庭审旁听、庭审直播、司法和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等制度,运用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典型案件通报、媒体法治节目、普法讲师团、新媒体以案释法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

  九要推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统筹各方资源,指导开设、办好电视、电台等法治节目,协调指导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媒体公益普法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传播法治文化,培育法治信仰。充分发挥媒体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等优势,构建“电视说法、电台问法、报纸释法、网上学法、短信送法”的全媒体普法格局。

  十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新媒体独特优势,更好地运用网站、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把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

  三、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一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普法专门机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督促考核职能作用,发挥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和人民团体的普法教育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形成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和考核标准,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用,加大协调推动力度,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各项普法任务的落实。要围绕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过硬措施,攻坚克难,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大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培养普法志愿者品牌团队,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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