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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 2013(第29期)
发布日期:2013-09-02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二十九期



(总第611期)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821



 



商河县委、县政府出台“能动法治”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法治商河建设



 



     围绕“平安商河”、“法治商河”建设,商河县探索推出“能动法治”工作模式。近日,商河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县推行“能动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推行“能动法治”、推进法治商河建设提出要求措施。



《意见》要求增强推行“能动法治”的自觉性。“能动法治”工作模式,坚持以司法为民为核心,以尊重司法规律、依法办事为准则,以转变司法服务方式为突破口,以打造能动便民服务平台为依托,努力追求良好法治效果,更好地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能动法治”工作模式,对于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维护全县平安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对“能动法治”工作模式重要性的认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形成全县上下共同关心参与的法治氛围。



《意见》明确提出推进“能动法治”六项工作措施。(一)一月一主题,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各部门单位要依托能动便民服务平台,根据本部门法律法规内容,结合部门职能,突出全县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以及季节性工作,坚持以“建设法治商河、构建和谐社会”为导向,对本单位主题宣传月、周、日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制定各部门的主题实施方案,狠抓落实,要做到部署及时、措施到位、收效明显。(二)一乡(镇)一品牌,推进法治文化大繁荣。各乡镇(街道)要立足本单位、本地区的发展特色,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品牌,扎实开展法治文化特色乡镇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乡(镇)一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推动法治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各部门、各乡镇要依托各自打造的文化品牌,每年至少推出五项特色文化活动,弘扬法律主旋律,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创建法治单位。各部门单位要紧紧抓住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重点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依法行政意见和执法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机制,规范流程,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效能;要以保障民权民生为出发点,严格执行群众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公开,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公平正义,进一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要将清理规范性文件与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依法行政密切联系,保障行政管理活动的连续性、稳定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四)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法治建设。围绕项目化运作、信息化支撑两条主线,着力夯实组织基础、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构建法治化的制度体系、人本化的保障体系、社会化的服务体系、立体化的防控体系和网格化的责任体系。要以深化平安商河创建为载体,建立健全点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控管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五)拓展规范法律服务,为法治创建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撑。要坚持面向群众、着眼维权,健全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县法律服务业发展水平。要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为重大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经济结构调整、信访、民生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帮助项目企业化解法律风险,促进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管理。(六)营造强势舆论,凝聚“能动法治”正能量。各部门单位要大力开展“能动法治”的宣传发动工作,以营造强势舆论为目标,以促进和推动“能动法治”工作为出发点,创新工作思路,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的系列宣传活动。



  《意见》强调加强对推进“能动法治”的组织领导。《意见》就加强对推进“能动法治”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监督考核作出明确规定。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5位县级领导同志任任副组长,县直32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织。要切实将“能动法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范畴,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在组织保障、硬件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与基层政权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推进。要全面推行考核和问责制,建立“能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将考核情况作为各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商河县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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