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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 2013年 (第19期)
发布日期:2013-04-25浏览次数: 字体:[ ]


第十九期



(总第601期)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6



 





 



1.市文广新局“文化普法”扮靓普法载体



2.济南公安法制微博普法成效显著



3.天桥区“妇女维权合议庭”揭牌成立



 



 



市文广新局“文化普法”扮靓普法载体



 



市文广新局结合文化系统特点,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种普法活动,“文化普法”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将普法工作与公益性文化演出相结合。结合各类公益性文化演出活动,编排了《人间真情》、《劝您酒后莫开车》等节目,并在文艺院团送戏进社区、进农村、进部队、进学校等公益性演出活动中安排了一定比例的法制教育类节目,在活动开展的同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将普法工作与农家书屋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农家书屋自身优势,为全市810家农家书屋配送《农民法律维权实用手册》、《山东省农村常用法律法规摘编》、《国人必知2300个法律常识》等法制类书籍20种、21000册,占配送图书总数的3%,为全市农民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了方便。



三是将普法工作与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相结合。结合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共放映了有关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网络安全、防盗防诈等题材的13部优秀法制教育类影片3030场,深受农民欢迎。



四是将普法工作与文化市场建设相结合。举办济南市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展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的首届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提高了全市艺术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五是将普法工作和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先后走进明湖小学、趵突泉小学、省工会干部管理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等院校,在展示我市传统民俗文化、弘扬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促进了青少年和广大市民对非遗项目及非遗保护的进一步了解。



 



                   (市文广新局  蓝杰供稿)



                      



济南公安法制微博普法成效显著



 



“济南公安法制微博”自2012323开通上线以来,运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受到微友尤其是政法微博的广泛关注。2012年“济南公安微博成立两周年表彰大会及新媒体应用座谈会”上,“济南公安法制微博”荣获“济南市公安局十大机构微博”称号,成为服务群众、普法交流、警民互动的重要平台。



“济南公安法制微博”运行一年来以普及法律知识、传递主流声音、倡导法治精神为指针,开设了“公安法制新闻”、“立法动态”、“司法动态”、“以案说法”、“博闻天下”、“关注食品安全”、“微普法”、“微提示”等栏目,开展普法宣传、广播我市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关注国内法制进程、参与新媒体问政活动等,共发布微稿1111篇,听众520人,微稿被转发或评论3500多条,受众人员多达9.35万人,进一步扩大了公安法制工作的影响力。



 



(市公安局供稿)



 



天桥区“妇女维权合议庭”揭牌成立



 



为进一步拓宽妇女维权渠道,构建社会化妇女维权多元协调机制,加大司法审判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力度,近日,天桥区人民法院与天桥区妇联“妇女维权合议庭”揭牌成立。



“妇女维权合议庭”设在区法院民四庭,由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做调解工作的审判人员和女人民陪审员组成。主要负责审理离婚纠纷、妇女对子女的监护探视权、弱势妇女的扶养权等涉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同时,“合议庭”将结合审判实践,与妇联组织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开展有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对确有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妇女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在维权过程中以调解优先为原则,降低诉讼成本,简化诉讼程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



“妇女维权合议庭”的设立,标志着天桥区妇女维权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是拓展妇女维权领域又一新举措,此举将进一步加大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力度,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审判工作更加专业、高效,给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天桥区普法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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