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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法治城市 建设法治济南主题宣传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26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法治城市

建设法治济南主题宣传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普法办,济南高新开发区普法办:

    为全面推动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法治舆论氛围,经研究,定于3月至5月,利用在《济南日报》开辟访谈专栏的形式,在全市开展“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济南”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创建法治城市

建设法治济南主题宣传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济南日报》开辟专栏,开展“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济南”主题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法治城市创建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激发全市上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扎实的工作、创新的举措,积极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栏目主题

    在《济南日报》头版开设“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济南”——县(市)区委书记论坛,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普法办主办。

    三、时间安排

    从2月底启动,至5月底结束,每周二(若有全市重大宣传活动版面紧张顺延至周三)刊登一期,共11期。

    四、稿件要求

    以各县(市)区书记署名形式,发表1500字左右的文章,配发书记个人照片。文章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紧紧围绕我市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济南,谈本县(市)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打算和重大举措,突出特色,内容丰富,语言生动。

    五、宣传经费

    本次活动经费由市普法办统一支付。


     六、活动要求

  (一)各县(市)区司法局、普法办要高度重视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抽调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安排。

  (二)要重点抓好宣传稿件的撰写和准备工作,稿件内容要充分反映本县(市)区工作特色,反映出创建工作的力度和水平。

    联系人:郭震

    联系电话:66608173

    电子邮箱:jnspfb@126.com


 



 


(来源:济南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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